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工作條例
中國攝影家協會(以下簡稱“中國攝協”)是黨和政府聯系攝影界的橋梁和紐帶,中國攝協會員是協會工作重要的組織基礎,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攝影事業的重要力量。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國文聯工作要求,切實加強和改進會員隊伍建設工作,根據中國攝協章程和深化改革要求,制定本條例,就中國攝協會員發展、會員服務、會員管理三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攝協會員工作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按照《中國攝影家協會章程》開展。
第二條 會員工作是推進中國攝協深化改革、加強攝影隊伍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做好會員工作,將對攝影隊伍整體建設和長遠發展產生重要的積極影響。
第三條 加強攝影隊伍建設是一項長期的戰略性任務,要遵循攝影藝術的特點和規律,從有利于攝影人才成長和攝影創作繁榮的角度出發,深入研究、從長計議、精心規劃、勇于創新,不斷提高會員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四條 中國攝協會員工作落地部門為中國攝協會員工作處,由專職工作人員負責統籌、協調會員工作。
第二章 會員發展
第五條 中國攝協實行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發展工作分別依據《全國性產(行)業攝影協會和全國性攝影社會組織申請加入中國攝影家協會實施細則》和《中國攝影家協會個人會員入會細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攝影家協會為中國攝協團體會員。全國性產(行)業攝影協會、全國性攝影社會組織根據《全國性產(行)業攝影協會和全國性攝影社會組織申請加入中國攝影家協會實施細則》規定,提出申請并經中國攝協主席團審議批準,可成為中國攝協團體會員。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中的中國攝協個人會員集體參加中國攝協組織開展的活動和工作,視同于中國攝協團體會員。中國攝協團體會員履行和行使《中國攝影家協會章程》規定的義務和權利。
第七條 中國攝協個人會員原則上每年發展一次,個人入會須按照《中國攝影家協會個人會員入會細則》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出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攝影界人士,贊成協會章程,自愿提出申請,由有關方面推薦,在按照有關規定審核批準并履行手續后,成為中國攝協會員。中國攝協個人會員履行和行使《中國攝影家協會章程》規定的義務和權利。
第八條 中國攝協根據攝影事業發展的新情況、新要求,修訂、完善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入會細則,科學合理設置團體和個人會員入會條件和審批程序。
第九條 在會員發展中打破體制界限,拓展工作領域。一方面廣泛聯系基層攝影組織和新攝影群體,選擇條件成熟的組織,適時將其吸收為中國攝協團體會員;一方面積極吸收基層創作一線、青年攝影工作者、新攝影工作者等優秀職業攝影人,為他們開辟入會綠色通道,以進一步提升會員隊伍整體素質,優化會員隊伍結構。
第十條 注重為青年文藝工作者成長成才鋪路搭橋,建立“青年攝影工作者”工作平臺,切實為青年攝影工作者成長成才提供發展空間和條件;建立“青年攝影人才庫”,加大對青年攝影工作者在深入生活、教育培訓、展覽出版、宣傳推介、對外交流等方面的扶持;在協會網站上開辟“青年攝影工作者之友”專欄;促進扶持高校攝影組織的建立和發展,為青年攝影工作者成長成才提供有效平臺。
第三章 會員服務
第十一條 建立中國攝協與團體會員之間的聯動機制,積極加強聯系合作,實現資源共享,依法依章程對團體會員進行業務指導,幫助團體會員提高組織工作和創作水平,引導和支持其開展攝影公益活動和群眾性攝影文化活動。在協會官網設立團體會員改革專區,作為經驗交流和成果展示平臺。
第十二條 大力支持推進中國攝協專家指導委員會和各專業委員會在各自領域有效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專家指導委員會為攝影藝術發展和協會建設提供咨詢服務的作用,積極發揮各專業委員會在組織專業活動、開展行業研究、進行專業培訓、舉薦專業人才、引領專業方向等方面的作用,按照專業化、層級化、分眾化的模式,擴大對攝影工作者的組織覆蓋,夯實服務會員的組織基礎。
第十三條 加強對個人會員的扶持引導,通過 “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到人民中去”“向人民匯報”等文藝創作項目及時發現培養有潛質的攝影創作人才,發揮其在重大主題攝影創作中的作用,切實為會員的攝影創作提供有效幫助。加大“中國攝影藝術發展專項基金”對主題攝影活動的扶持力度。
第十四條 創新服務基層攝影工作者機制。制定完善中國攝協基層調研制度和中國攝協領導聯系基層攝影工作者制度。注重把更多活動項目和資金向基層一線延伸和傾斜。支持革命老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組織群眾性、公益性的攝影活動。
第十五條 加大理論評論人才培養的力度,建立完善攝影理論評論人才庫,為理論評論人才提供專題研究和學術出版的條件。
第十六條 建立和新攝影工作者的常態化聯系制度,在深入生活、展覽展示、教育培訓、評比獎勵、宣傳推介等方面為新攝影工作者提供扶持和便利,積極培養新攝影群體當中的優秀分子,形成覆蓋新攝影工作者的工作格局。
第十七條 建立常態化會員教育培訓機制,原則上每5年面向全體中國攝協個人會員進行一輪培訓,把活躍在基層和創作一線的中青年文藝工作者作為重點培訓對象,把新攝影工作者等攝影骨干納入培訓范圍,制定培訓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突出政治引領、思想引領,把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素質培訓有機結合。
第十八條 以協會官網為載體,建立中國攝協會員庫,實現網上入會申報審批、會費繳納、會員信息更新、人才檢索、重大事項通知、會員提醒等功能,并將其打造成綜合內容發布平臺、攝影工作者和作品推介展示平臺。用一年時間重新整理更新個人會員數據,掌握會員基本資料、藝術成就、參加協會活動等方面的信息,用兩年時間為會員建立藝術檔案庫,努力做到及時更新、動態管理、立體展示。對涌現出來的德藝雙馨個人會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大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
第十九條 建立完善與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的互通機制,創新聯絡服務會員的理念、機制和手段,研發運用手機APP、微信公眾號、微信群、短信群發平臺等多種信息化載體,實現會員信息即時更新,對會員意見建議和發展需求進行及時收集和反饋,定期向會員通報業務資訊,切實解決會員最關切、最急需幫助的問題。
第二十條 加強攝影維權,壯大維權專業人才隊伍,建立攝影法律志愿服務機制,開展法律咨詢服務,不斷增強攝影工作者的法律意識。通過完善建立立法協商機制、侵權糾紛調解機制、權益保護協調合作機制和訴求表達處理機制,切實維護攝影工作者合法權益。積極為會員作品的創作、傳播和使用提供有效渠道和措施,大力支持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做好面向會員的攝影作品集體管理和使用費分配工作。
第二十一條 在中國文聯領導下,積極探索和推動攝影人才職稱的標準設立和評定工作。依據會員的成就、貢獻和
資歷,對會員授予相應的名銜;對于為我國攝影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國外人士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第三章 會員管理
第二十二條 制定《中國攝協團體會員管理辦法》和《中國攝協個人會員管理辦法》,推進會員隊伍管理規范化工作,突出對會員政治立場、道德品行、行為規范的要求,明確會員的權利義務,加強對會員的紀律約束。
第二十三條 研究制定攝影行業標準和行業規范,強化行業服務、管理和自律,充分發揮中國攝協在攝影行業建設中的主導作用。認真執行《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攝影工作者自律公約》,并制定攝影工作者遵守公約的相關實施辦法。推動職業道德建設委員會開展工作。構建“公約立規、辦法獎懲、委員會監督”三位一體加強行風建設的新模式。
第二十四條 建立對會員的激勵機制,加大對正面典型人物的宣傳力度,完善對中國攝影金像獎獲得者、德藝雙馨優秀會員等有突出成就的攝影工作者的表彰激勵措施。重視發揮中國攝協主席團成員、金像獎獲得者、德藝雙馨優秀會員、攝影界代表性人物的示范引領作用,帶動攝影工作者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文藝界核心價值觀,形成攝影行業“愛國、為民、崇德、尚藝”的良好風氣。
第二十五條 制定《中國攝影家協會主席團成員、理事會理事履職工作規則》,建立主席團成員、理事會理事年度履職登記制度,要求其在任期內參加中國攝協及團體會員主辦的各類公益活動、服務基層活動等,進一步發揮主席團成員、理事會理事在攝影事業發展、行業建設和協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中國攝影家協會個人會員處分細則》,對會員有違法違紀違規或失德失范行為,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對其處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暫停會籍直至取消會籍等處罰并向社會公示。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攝協章程的領導機構成員、榮譽職務人員,按照規定程序,予以罷免、撤換或者調整。
第二十七條 建立輿情監控和應急反應機制,做好應對和正確處置突發性輿情事件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 根據《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會費收繳標準和收取方式》的規定,個人會員每年繳納會費壹佰元,全國性產(行)業攝影協會和全國性攝影社會組織每屆繳納會費陸萬元。嚴格按照規定收取、使用會費。加強監管,將會費用于會員檔案管理、會員聯誼活動、會員表彰獎勵等與會員隊伍建設密切相關的開支,并定期在適當范圍內公布使用情況。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自中國攝協主席團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由中國攝協會員工作處負責解釋。
中國攝影家協會
2018年2月12日